园林绿化资质取消后,招标有哪些变化呢?
1、任何地方不得将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等其他企业资质作为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要求。
2、对于技术较为复杂的景观工程,可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关要求。
①要求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的工程业绩;
②投标人应指定具有合理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3、量化指标反映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般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应指标的50%,期限为1080天。
4、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公开其信用承诺,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应记录为不良行为记录。
5、建立企业和员工失信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推动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招投标、优优优评定等方面的应用。
随着资质市场的规范化,资质取消是市场管理的一种方法,也是行业长久经营发展的趋势。